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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779-2021 英文版

时间: 2024-04-06 18:52:19 |   作者: 华体汇app

  本标准规定了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模块设计所涉及的总则、规划决策、工程设计、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气体燃料为主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也适用于以气体燃料为主的分布式能源

  项目或分布式冷热电供能站的设计。以液体燃料为主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固体燃料、含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等非化石能源驱动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757.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节能率 第1部分:化石能源驱动系统

  GB/T 36160.1-2018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技术条件 第1部分:制冷和供热单元

  GB/T 37227.1 制冷系统绩效评价与计算测试方法 第1部分:蓄能空调系统

  NB/T 42029.5 往复式内燃燃气电站设计规范 第5部分:冷却系统

  临近用户设置,发电并梯级利用发电余热联产冷和/或热,且就地向用户输出电、冷和/或热的能源

  注1: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基本配置参见附录A图A.1,典型配置与组成参见图A.2。

  注2:图A.1和图A.2为基本和典型配置与组成,不考虑外界提供能源的补燃、电制冷以及蓄能形式。

  以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为主,并设置其他辅助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区域或场所。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输出电量、热(冷)量之和与消耗气体或液体燃料输入热量的百分比。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输出等价的电量、冷(热)量之和与输入等价的气体或液体燃料热量、其他能量之和的百分比。

  通过对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调试、性能验证、验收以及季节性工况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实现设计意图和使用户得到满足的实际使用上的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2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模块设计活动宜包括规划决策、工程设计以及运行管理,设计内容一般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以及项目评估与评价;各阶段编制见GB/T 50852或参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但不限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a) 按物理边界分类时主要组成包括:分布式能源站+分布式能源项目中非能源站部分;

  b) 按系统构成分类时主要组成包括: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辅助系统+配套设施。

  a)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组成最重要的包含:动力单元+制冷和供热单元+储能单元;

  b) 动力单元组成最重要的包含:燃料供应系统+动力发电系统+监测和控制系统;

  c) 制冷和供热单元组成最重要的包含:余热制冷与供热系统+电制冷与供热系统;

  f) 配套设施组成最重要的包含:供配电系统+补燃与调峰系统+能源站土建设施+使用用户设

  4.5 分布式能源项目应采取全过程分阶段的评估与评价方式,评价过程和评价内容范围分别参见图1和附录B。

  注:本标准所涉及的分析、计算以及评价的能量中不包括补充冷热设备输出和辅助系统消耗的能量。

  4.7 分布式能源项目宜采取了工程总承包、合同能源管理、建设-运营-移交等建设与管理模式。

  5.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实施应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等管理程序进行规划,分布式能源项目立项与工程建设通常流程可参见附录C。

  5.2 分布式能源项目前期为规划决策阶段,应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按4.2的要求编制项目的可行性

  5.3 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应进行前期决策阶段的评估参见附录B,内容包括:

  a) 该阶段为定性评估,应针对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技术和能效进行分析;

  b) 评估以项目供给与需求匹配性、节能率、能源综合利用率、环境与社会影响等为主,经济性指标为辅;

  d) 评估宜参照图A.1中“第一边界”进行能源供需种类和数量的初步估算。

  5.4 分布式冷热电供能站(以下简称“分布式供能站”)应临近用户设置,站址规划和建筑要求应符合

  5.5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应按照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设计,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保护规划与设计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6.1.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工程设计应按4.2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6.1.3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模块设计宜有:编制项目节能目标,系统各工况流程图,设备配置选型与优化计算,设计关键参数操控方法,全年变工况运行参数控制与优化手段等内容。

  6.1.4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主要配套设备宜采用机电一体化集成,实现工厂化预制和装配;当内燃机发电机组容量≤4.5MW、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容量≤5MW 时,宜采用与余热利用设备、监控系统、辅助设备等集成一体或模块化装配集成。

  6.1.5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模块设计应选用节能设备,不应采用禁用或淘汰的设备和装置。

  a) 设计负荷应包括设计日计算负荷和全年逐时负荷;冷、热负荷有建筑负荷和工艺负荷;

  b) 项目各阶段的设计负荷:前期规划阶段宜采用估算;中期设计阶段应采用计算;后期运行阶段

  c) 设计负荷优先采用或参考实测数据,其次通过计算获得,冷热负荷计算见GB 50736;

  6.2.3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应根据动力发电系统容量、用户负荷特性、当地峰谷电价政策以及投资与运行的经济性,确定蓄冷与蓄热系统的形式和容量。

  6.2.4 为最大化利用余热、高效利用能源以及便捷管理,设计应提供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全年运行策略、运行模式以及指导项目后期的运行与调适。

  6.2.5 针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模块设计参见附录B进行如下分析和评价:

  a) 对决策阶段5.3的评估结果进行设计阶段的评价复核,性能应满足4.6的要求;

  c)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全年供冷、供热、供电量以及耗电、耗燃料量应根据设计日计算负荷、全年逐时负荷以及全年项目运行模式计算获得;

  对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设计阶段的能质综合利用率进行计算,常用能源和介质折算参见附

  6.3.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燃气供应系统由燃气管道、调压或增压装置、计量装置、紧急切断与放散装置、安全监控与控制管理系统以及各类仪器仪表等组成。

  6.3.3 原动机与其他用气设备应各自独立设置调压装置;所有燃气设备应独立设置计量装置。

  6.3.4 当分布式供能站独立设置时,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符合GB 51131的有关规定。

  6.4.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动力发电系统由燃气轮机或内燃机、蒸汽轮机、余热锅炉、发电机以及辅助设备等组成,具体参数要求和形式见GB/T 36160.2-2018。

  6.4.2 原动机形式和容量的选择,应考虑项目特点、负荷特性、噪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以及经济性等因素。

  6.5.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制冷、供热系统由电制冷与供热系统、余热制冷与供热系统、余热锅炉以及辅助设备等组成,具体参数要求和形式见GB/T 36160.1-2018。

  6.5.2 余利用系统应遵循温度对口、梯级利用的设计原则;制冷、供热系统选择应考虑项目特

  6.5.3 制冷、供热系统应用设备应根据原动机余热参数确定,烟气温度≥120℃和冷却水温度≥75℃

  时应进行余热利用;选用的制冷、供热设备能效应满足GB 19577和GB 29540的规定要求。

  6.5.4 原动机与制冷、供热设备宜采用一对一配置;对于单机容量较小的微型燃气轮机和内燃机发电机组,可采用多对一形式,且发电机组宜选用相同型号的模块化组合。

  6.6.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应采用集中控制,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